[招标]国电吉林龙华白城热电2×210MW机组脱硝改造EPC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5-04-09
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4-SG-007
招标编码:CBL_20150409_16923054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电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2×210MW机组#1、2炉烟气脱硝改造EPC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刘建军 15201356317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2×210MW机组#1、2炉烟气脱硝改造EPC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国电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位于吉林省西部的白城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现有2台210MW超高压供热汽轮发电机组,配2台680t/h燃煤锅炉,总装机容量为420MW。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2015年5月16日2#机组停炉, 2015年7月24日保 证通烟, 2015年9月24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2015年8月16日1#机组停炉,2015年10月24日保 证通烟,2015年11月24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
四、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脱硝工程范围内全部建筑安装施工。相关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须具有以下资 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 质(含);
(2)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 质(含)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 质(含);
(3)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 质(含)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 质(含)。
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证书。
5.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300MW或以上机组容量电厂主体施工工程或电厂脱硝(硫)工程的施工经验和在建或投运业绩。
5.4 投标人在近5年内参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含集团所属分、子公司)招标项目且中标后,未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生中违约行为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串通投标、虚假投标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5.5具有经年审有效的质量体系认 证 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 证书。
5.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4月9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