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商漫分公司2015年至2017年商漫高速公路绿化管护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
告
2015-02-06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206_12940310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园林绿化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陕西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商漫分公司
2015年至2017年商漫高速公路绿化管护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商漫分公司2015年至2017年商漫高速公路绿化管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
通行费收入,并逐年列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养护投 资计划,现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面
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分布在招标人所辖福银高速公路商州至漫川关段,路线起点为商洛市
山阳县漫川关镇阎家店(K1474+000),途径漫川关、天竺山、高坝、山阳、闫村,止于商洛市商州
区麻池河镇(K1568+502),全长94.502公里。为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
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中分带宽度2米。
(2)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内容为福银高速公路商州至漫川关段2015-2017年度绿化管护工程,工程主
要内容为道路主线、立交区、连接线、匝道、服务区及收费站广场、场站区内的绿化物剪枝整形、施
肥、灌溉、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及各类苗木补植等。项目估算费用约320万元。
(3)本次招标项目计划于2015年4月1日进场,2017年12月31日完工,计划工期1006日历天,绿化补
植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包括绿化管护工程1个类别,划分1个组别,设置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具备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具备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绿化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
(2)独立法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并经核查有效;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年审有效;(以绿化工程 资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本条不
做要求)
(4)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考核证书(A级);(以绿化工程 资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本条不做要求)
(5)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的外省申请人,需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陕西省公路养
护市场准入证书。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2013年)
申请人根据其具备的资质条件,其业绩要求分别为:
(1)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的申请人,要求具有一级或以上公路绿化施工或管护经验(须
附绿化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完成绿化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2)具备绿化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申请人,要求完成不少于2项一级或以上公路绿化工程,其中至
少有1项为高速公路绿化管护工程;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 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施工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
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25家时,采用有限数量制,推荐综合得分不小于60分的前25名申请
人通过资格预审;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含)20家小于(含)25家时,采用合格制,按
实际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小于20家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5年2月8日至2015年2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
: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绿化工程 资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购买资
格预审文件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28日下午15:00时,申请人应
于当日9:00时至15: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以现金担保或银 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65000.00元)。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