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新疆华电哈密20万千瓦风电工程EPC(垫资)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02-04
: 招标编号:CHDT005/15
: 招标编码:CBL_20150204_168526904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新疆
受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哈密20万千瓦风电工程EPC(
垫资)总承包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福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福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三、代理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新疆华电哈密烟墩风区总装机容量为200MW。本期工程拟安装134台单机容量为1500kW 的风电机组,
装机容量为200MW。配套工程包括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发电设备吊装、场内输变电线路及场内道路
等。
本项目位于新疆哈密东南约110km。东经49°44′,北纬42°25′。场址北侧与拟建的高速公里相邻
,有简易公路与工程区相通,交通运输较方便,场地开阔,地势平坦。风能资源比较丰富,适宜建设
大型风力发电场。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备注
1 EPC总承包 CHDT005/15-ZB-0101 新疆华电哈密20万千瓦风电工程EPC(垫资)
总承包 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
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采购、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
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2012年2月1日-2015年2月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
安全责任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
同时投标。
9、投标人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0万元。
10、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专业资质(资质中有明确可
从事资质 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业务的说明),三年以内(2012年2月1日-2015年2月1
日)至少有2个同类或类似EPC总承包业绩。
11、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人垫资要求:垫资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垫资期限分为两种(6个月和1年期),投标人
按照自身能力确定垫资期的资金成本,但不得高于国家银 行同期基本利率(投标人需报出垫资期财
务利息)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5年2月4日 -2015年2月10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5年2月4日 -2015年2月10日17:00时。
2、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EPC总承包 CHDT005/15-ZB-0101 12000
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北京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