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河南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哥华时代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2-02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202_12835519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投 资金额:50000万元
: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哥华时代广场工程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25460平方米,结构为框架,地上5层,地下3层。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以南、众意西路以东。
2.3招标范围:温哥华时代广场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详细参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郑备案手续,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具有在建或已完的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同类施工工程业绩(在建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已完的以竣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6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完成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同类施工工程业绩(以竣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7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3 企业有效的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 证书、及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4.1.5 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 证书;
4.1.6 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4.1.7 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2014年7月份以来的的社会保险证明;
4.1.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报名。
4.2报名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