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山西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5-02-10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210_1042307815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山西
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
[2010]134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晋交建管[2012]1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灵
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 行代款,项目出资
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 行代款75%,招标人为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原平市麻地沟西,东接繁峙至大营高速公路和大运高速公路;终点位于神池县
东湖乡北,西接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和西纵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64.67km,主要经过忻州市所辖的
原平、宁武和神池中的6个乡镇(分别为原平市的沿沟乡、崞阳镇和段家堡乡;宁武县的凤凰镇;神池
县的龙泉镇和东湖乡)。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
用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12.25m)。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
率1/300,路基、大、中桥、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的标志、标线、隔离栅、护栏工程的施工,共划分为1个类别3个标段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见附件)
2.3 计划工期:5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预计完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所要求的
相应资质及注册资本金,满足下表所要求的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且满足本项目的信誉要求。具体情况见下表:(详见附件)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 交安壹 标段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该申
请人必须对 交安壹 标段类别全部3个标段分别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未对 交安壹 标段类别全部3个
标段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确定每个标
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个标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每个投标人只开
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获得同一标段的开标资格(本项目交安壹
类通过资格审查且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3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
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
被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10日11: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
8:30~11: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