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1-28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128_12748925
: 开标时间:2015-02-27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四川
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
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以后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1]753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银 行代 款。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项目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是广陕高速公路和广巴高速公路的连接线工程。本项目将与广南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广南高速公路、绵广高速公路、广陕高速公路共同构成广元市的绕城高速公路。本项目路线起于广陕高速公路上西坝大吴家浩,止于与广南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相交的张家湾互通,路线长19.456公里。
2.2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桥涵及路基1/100;嘉陵江通航等级Ⅶ-(2)级;隧道建筑限界:分离式隧道10.25×5.0米,双连拱隧道9.75×5.0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全线设置大中桥2896.1米/20座,涵洞及通道14道,长隧道1125米/1座,中、短隧道2464.5米/3座,上西坝、瓷窑铺(枢纽)、东坝、大石、张家湾(枢纽)共5处互通式立交。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吴家浩至张家湾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包括:(1)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含沥青采购);(2)收费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3)中央分隔带排水工程施工;(4)桥隧道面防水工程施工;(5)通信管道施工。
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LM一个标段。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注: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仅限投标人工地试验室)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4)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工程项目应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为准):
A.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不少于三个,累计长度不低于80公里,其中一个项目合同金额达到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B.累计完成SBS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不低于30公里。
(5)相应的财力:2013年末货币资金≥1500万元,或银 行授信额度余额≥3000万元(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由支行及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 行开具);2013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6)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
(7)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4施工资质为总承包特级以下的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单项合同额指投标人投标报价函上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9日~2015 年 2 月 4 日,下载 招标文件。
5.2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0元。
5.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 2015 年 2 月 27 日上午8:3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27 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80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20万元;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