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施工临时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2015-01-20
: 招标编号:CHDT468/13
: 招标编码:CBL_20150120_168384320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湖北
我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江陵发电厂,对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施
工临时水厂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江陵发电厂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内容: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施工临时水厂工程。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1 CHDT468/13-SG-0201 施工临时水厂工程 施工临时水厂工程主要服务于电厂建
设期间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以及消防用水。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五、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处在蒙西至华中地区的“北煤南运”大通道与长江的交汇
处,距长江大堤1公里左右,运煤接轨站到厂约2.5公里。
2、建设规模:一期工程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3、工程依据
3.1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2 《关于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3.3《国家能源局关于湖北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
3.4 本工程相关批复文件。
六、本次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是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有效证明;
2、投标人的施工资质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其他工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承包过相类似的项目;
4、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1月24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1月24日下午17:00时整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见下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468/13-SG-0201 施工临时水厂工程 2008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待定。
2、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即开标地点):待定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