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湖北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投 资人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114_12508708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湖北
: 招标人:咸宁市人民政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并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办函[2011]89号文批准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 资、设计
、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模式建设,并同意组织开展投 资人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为咸宁市人民
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 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以项目核准文件批复的为准)
本项目起点在武汉市江夏区与咸宁市嘉鱼县交界处金水河附近,对接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终
点位于嘉鱼县新街镇蜀山村附近,对接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并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
公路衔接。
沿线主要控制点有:起点(金水河)、西凉湖蓄滞洪区、潘家湾镇、渡普口镇、余码河、终点(新街
)。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21.124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
宽度34.5m。
本项目全线为高架桥,设特大桥8座,桥长21.124公里/8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匝道收费站1处,监
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区1处,全线无服务区。
本项目推荐方案估算总金额为38.02亿元,计划于2015年6月开工,2018年5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36个
月。
本项目建设里程、规模及标准以招标文件所附工可报告及投 资协议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项目的投 资人(BOT+EPC建设模式)。中标后,投 资人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
、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含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
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
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
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中国银 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其中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上;2013
年末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3年末净资产达30亿元人民币以上。
3.1.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11年至2013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2011
年之后新成立的,可附自成立年度起至今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 资项目。
3.1.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投 资估算(38.02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3.1.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 行
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
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资质和业绩要求见下表: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三个专
业)甲级。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里程不小于10km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可含桥梁、隧道)工程
的施工任务;
2、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1个总长1000m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施工任务;
3、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里程不小于25km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任务;
4、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里程长不小于30km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
注:如投标人的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各项指标,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3.1.7 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4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项目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联合体牵头人和联
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1月14日8:30至2015年1月20日17:30之前进行
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
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
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