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蒙东能源2015年第八批集中招标(铝业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DNYKJGSZB-2015-06
招标编码:CBL_20150211_13022183
开标时间:2015-03-02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蒙东能源2015年第八批集中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名称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费用(元)
1 碳素区用延迟石油焦 MDNYKJGSZB-2015-05-02 延迟石油焦 低硫 硫份≤1.0% 吨 8000 500
延迟石油焦 中硫 硫份≤3.5% 吨 1000
延迟石油焦 高硫 硫份≤6.5% 吨 4000
2 炭素生产用煤系重油 MDNYKJGSZB-2015-05-03 煤系重油 符合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吨 2000 500
煤系重油 符合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吨 2000
煤系重油 符合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吨 2000
注:投标人有权对招标项目进行拆分授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一)碳素区用延迟石油焦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自有产品生产商、授权生产商及销售代理商。
2.注册资本金:自有产品生产商、授权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3.资质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安全许可证;授权生产商应提供授权书等资质文件;经销商应具备经营许可。(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商经销授权)
4.质量管理:生产企业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等所有工序、工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试验室,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出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销售代理商能够提供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证明及试验证书。
5. 业绩要求:投标人的生产、供应能力能够满足招标人需求,销售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服务问题,月供应量不小于5000吨。
6. 履约能力:自有产品生产商、授权生产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生产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销售代理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供货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对所供材料的质量保证能力。提供书面的履约、质量及供应能力的承诺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7.投标方要求:以往投标未履行完合同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8. 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9.财务状况:企业近三年(不含新成立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材料的供货。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经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不含新成立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书。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炭素生产用煤系重油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自有产品生产商、授权生产商及销售代理商。
2.注册资本金:自有产品生产商、授权生产商及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3.资质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安全许可证;授权生产商应提供授权书等资质文件;经销商应具备经营许可。
4.质量管理:生产企业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等所有工序、工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试验室,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出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销售代理商能够提供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证明及试验证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人的生产、供应能力能够满足招标人需求,销售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服务问题,月供应量不小于2000吨。
6.履约能力:自有产品生产商、授权生产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生产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销售代理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供货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对所供原料的质量保证能力。提供书面的履约、质量及供应能力的承诺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7.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8.财务状况:企业近三年(不含新成立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材料的供货。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经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不含新成立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信息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一)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15年02月10日-2015年0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法人委托授权书;
1.3 本人身份证。
接收到电邮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截/开标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阳
手 机:13717999428
邮 箱:ztb1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