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9 21:04:09 来源: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黔东火电厂锅炉房墙面油漆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2-16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一、 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0.4km处为青溪220kV变电站,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现黔东火电厂锅炉房墙面油漆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范围
黔东火电厂锅炉房墙面油漆整治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1、#2磨煤机零米B排柱隔墙、梁、柱等做油性外墙面漆;
2、 #1、#2炉13.7米B排柱隔墙、梁、柱等做油性外墙面漆;
3、 #1、#2炉磨煤机水泥基座头部做环氧富锌地面漆。
投标人负责提供完成上述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及脚手架等辅助措施等。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资质等级: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原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 施工业绩:最近3年有类似本项目的施工经验(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六)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需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担任过2个及以上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有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七)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八) 其它:
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 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只接收电汇,不接受现金购买),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12月16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晨
电 话:135 2277 7967
邮 箱:ztb74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