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空物流区(1.12平方公里)供水管网工程(第一批)施
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航空物流区(1.12平方公里)供水管网工程(
第一批)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
[2015]6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91812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航空物流区(1.12平方公里)供水管网工
程(第一批),总投资约为56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航空物流区(1.12平方公里)供水管网工程(第
一批),含广玉道(通年路—通澜路)DN400给水管道400米,
广玉道(航双路—通澜 路)DN300给水管道546米,广泽道(通
年路—通澜路)DN400给水管道380米,广泽道(航双路—通澜
路)DN300给水管道694米,通年路 (机场客运路—广泽道)
DN400给水管道380米,通年路(机场货运路—国际物流泵站)
DN400给水管道420米,通年路(机场客运路—国际物流泵 站)
DN300给水管道1517米,通澜路(广泽道—广玉道)DN400给水
管道979米,通澜路(机场客运路—广玉道)DN300给水管道
1037米, 总投资约为56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5年11月01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 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管道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
资 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 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5
、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
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 理工作经历,应由投标企业任
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投
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
招标 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
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 内));(2)有天津空港经
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提供
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提供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 质等级证书副本、进
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如果联合体报
名,请提供联合体协议)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18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9月21日至2015年09月
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
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等级证书副本和单位介绍
信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
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盖公章)、资 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
(
联系人:孙致远(经理)
手 机:133 0121 7518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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