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标志灯的安装要求
2017/6/30 16:00:58
来源:
乐清市浙创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防爆标志灯适用于宾馆,石桩,商场等高居建筑,公共场所使用。以备发生停电,火灾等突发性灾容本故时,用于人员的紧急疏散,普致等的疏散指示照明。
⑴、防爆标志灯具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90min.
⑵、防爆标志灯具的颜色为绿色,其表面最小亮度不小于50cd/㎡,最大亮度不大于300cd/㎡,且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值不大于10。
⑶、从主电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
⑷、顺序闪亮的频率应在2~32Hz范围内,设定后的频率变动不应超过设定值的±10%。
⑸、防爆标志灯具光源或者其工作电源故障、标志灯具与控制器之间的连线开路或短路时,标志灯具向控制器发送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
⑹、防爆标志灯具在正常状态下(无灾害),灯具以常亮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