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3 10:33:00 来源: 龙腾中招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云南保山机场跑道加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15-02-02
: 招标编号:0730-1560SVYN0101
: 招标编码:CBL_20150202_12830703
: 开标时间:2015-03-02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云南
云南保山机场跑道加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保山机场跑道加铺工程”经《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保山机场跑道加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云发改民航[2014]1680号)批准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保山机场跑道加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招标人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保山机场工程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C。(1)跑道道面加铺工程范围包括:跑道道面与道肩、垂直联络道的部分道面与道肩以及防吹坪,其中,联络道、防吹坪加铺结构与跑道相同;(2)助航灯光系统改造内容包括重新设置跑道边灯、跑道中线灯、跑道入口翼排灯、PAPI灯及新建一座机场专用灯光变电站等本项目包含的所有灯光系统。
2.2招标范围:云南保山机场跑道加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主要内容为跑道加铺沥青混凝土、新建灯光站、助航灯光基础的原材料检测、配合比试验、混合料检测及工程项目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试验检测清单》。
2.3招标编号:0730-1560SVYN0101
2.4检测服务周期:云南保山机场跑道加铺工程工程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行业验收、提交成果报告及全部资料归档后。
2.5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企业自筹。
2.6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机场。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款需同时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时必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 质证书;
3)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当投标人为集团单位的下属单位,未单独申请营业执照,而检测资质为投标人取得时,应提交投标人上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交上级单位对投标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证明;且营业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4)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至今至少有一个目前在建的4C级(含)以上机场飞行区工程(含扩建)沥青盖被试验检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试验室主任须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担任过至少有一个机场飞行区工程(含扩建)沥青盖被试验检测项目试验室主任职位,拟派项目试验室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担任过至少有一个机场飞行区工程(含扩建)沥青盖被试验检测项目质量负责人职务,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6)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7)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工程检测任务的能力;
8)投标人不得与所在检测标段的参建各方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为确保工程质量、让检测机构有效承担质量责任,严禁资质挂靠、转借、分(转)包等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没收其履约证保金、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月 2 日至2015年 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证书正副本、计量认证(CMA)证书正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满足业绩要求的业主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5年 2月 2 日至2015 年 2 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3 月2 日上午09 时 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