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26 18:38:39 来源: 宝鸡齐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宁明县兴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路灯(二期)项目
施工招 标
2015-05-25
招 标编号:GBZB1505006A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宁明县兴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路灯(二期)
项目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字(2015)40号批准
建设,招 标人为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
自 县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明县兴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路灯(二期)项
目
项目编号:GBZB1505006A
建设地点:宁明县兴宁大道(旧交警至兴宁大道东水泥路尽
头)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51km
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 标范围:电缆敷设、路灯基座、路灯基础安装工程,具
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
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
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
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
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
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
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 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 招 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
购买招 标文件。
5.2招 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等资料),售后不
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6 月 25日上午 10 时 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
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
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
通过验证,否则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华
手机:13716876474
邮箱:zbzx6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