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15:05:20 来源: 江苏锋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1月19日,苏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自己于16日通过一家名为“远成顺达”的物流公司从北京发了一批货,却在原定到达的日期与货物和运货人“失联”,而与这家“物流公司”再次取得联系询问此事时,却遭遇对方“挟货要价”。“原本已经支付了860元运费,现在被额外‘勒索’5倍以上的‘运费’4300元,说不给钱‘货就不走了’。”
苏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所谓的“货物托运合同书”实际上是一张收据单。货物被运走后,苏先生仔细看了下这份“合同书”,发现上面未加盖对方公司的印章,也没有注明运费“已付”,单据上更没有这家物流公司的具体地址。感觉“不太放心”,苏先生随即拨打了运货人的电话,“想问问看能不能把货拿回来,不发了。”再三追问下,对方表示要拿货需要自取,并留下了一个位于大兴区的物流园区的地址。
17日,苏先生和同事按照对方留下的地址赶到大兴区,“到了之后,发现他给的地址是一个两年前已经拆迁了的物流公司,赶紧打电话却发现对方‘已关机’。”苏先生意识到,他们可能遇到了“李鬼”物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