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川天全昂州河流域送出新建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四川
1 招标条件
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四川天全昂州河流域送出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天全昂州河流域送出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昂州河流域送出新建工程起于拟建的柏木河35kV屋内配电装置开关柜,经电缆沿站内电缆沟走线至围墙处再穿管直埋至单回路终端塔挂线点,途经两岔河电站、头道沟电站、昂州河电站、止于止于拟建的锅浪跷中心变电站110kV门型构架挂线点止。其中柏木河电站至昂州河电站采用35KV线路送出,各电站至终端塔采用电缆连接;昂州河电站至中心变电站采用110KV送出。其具体情况如下:
1)柏木河电站~两岔河电站采用35KV送出:起于拟建的柏木河35kV屋内配电装置开关柜,经电缆沿站内电缆沟走线至围墙处再穿管直埋至单回路终端塔挂线点,再架空走线至两岔河水电站双回路终端塔经电缆穿管直埋至两岔河水电站35kV屋内配电装置开关柜止;路径全长2.446km(含两个水电站出线段的电缆0.24km)。导线型号采用JL/G1A-120/70-12/70钢芯铝绞线,两端电缆采用YJLV22-35-3×185(240m)型交联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线路新建杆塔共6基,其中转角双杆3基、直线铁塔2基、转角塔1基。通信部分:同杆塔架设一根24芯的ADSS光缆。各电站均采用1根24芯的普通非金属阻燃光缆(GYFTZY-24B1)引入站内主控制室。
2)两岔河电站~头道沟电站采用35KV送出:起于拟建的两岔河35kV屋内配电装置开关柜,经电缆沿站内电缆沟走线至围墙外再穿管直埋至双回路终端塔挂线点,再架空走线至头道沟水电站双回路终端塔经电缆穿管直埋至头道沟水电站35kV屋内配电装置开关柜止,路径全长3.567km(含两个水电站出线段的电缆0.24km),导线型号采用JL/G1A-150/35钢芯铝绞线,两端电缆采用YJLV22-35-3*240型交联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线路新建杆塔共11基,其中转角双杆5基、直线铁塔3基、转角塔3基。通信部分:同杆塔架设一根24芯的ADSS光缆。各电站均采用1根24芯的普通非金属阻燃光缆(GYFTZY-24B1)引入站内主控制室。
3)头道沟电站~昂州河电站采用35KV送出:起于拟建的头道沟电站35kV屋内配电装置开关柜,经电缆沿站内电缆沟走线至围墙外再穿管直埋至双回路终端塔挂线点,再架空走线至昂州河水电站单回路终端塔经电缆穿管直埋至昂州河水电站35kV屋内配电装置开关柜止,线路全长3.808km(含两个水电站出线段的电缆0.24km);导线型号采用JL/G1A-120/70-12/70钢芯铝绞线。两端电缆采用YJLV22-35-3*300型交联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线路新建杆塔共7基,其中转角双杆1基、直线铁塔1基、转角塔5基。通信部分:同杆塔架设一根24芯的ADSS光缆。各电站均采用1根24芯的普通非金属阻燃光缆(GYFTZY-24B1)引入站内主控制室。
4)昂州河电站~锅浪跷中心变电站110KV送出新建工程:该工程起于拟建的昂州河水电站110kV门型构架挂线点,止于拟建的锅浪跷中心变电站110kV门型构架挂线点止,线路全长为9.312km,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钢丝铝绞线,新建塔基25基,其中单回直线塔7基,转角塔18基(单回转角塔10基、2A2-JC1型4基、2A2-JC2型4基)。通信部分:沿新建的昂州河电站至锅浪跷110KV中心变电站同塔架设1根24芯的OPGW光缆,两端变电站均采用1根24芯的普通非金属阻燃光缆(GYFTZY-24B1)引入站内主控制室。
2.4建设工期:5个月。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送出工程完整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货(含现场制作设备)、运输、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指导监督、技术、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和售后、征租地及补偿等。
2.6标段划分:四川天全昂州河流域送出新建工程为1个标段。
2.6.1 主要工程数量
昂州河流域送出新建工程从柏木河电站起,途经两岔河电站、头道沟电站、昂州河电站,止于锅浪跷中心变电站,线路全长19.133KM(含电缆),其中柏木河电站至昂州河电站采用35KV送出,昂州河110KV集中升压站至锅浪跷中心变电站采用110KV线路送出,新建杆塔共49基(转角双杆9基、直线塔、13基、转角塔27基)。
2.6.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供应、土建及安装、建设场地及清理、临时征占地赔偿、林木砍伐及通道清理、工作协调、工程质量监督、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本标段线路参数测试、ADSS和OPGW光缆接续及参数测试、竣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配合、赔偿等手续办理及相应协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 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 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 质;同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
①流动资金: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应大于根据资金流估算的为实施本合同需要由投标人垫付的流动资金;
②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③投标人能承担的最大建安工作量应超过其正在施工的以及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新承接工程的年建安工作量;
(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承担过相类似工程项目两个以上,近5年完成类似单个输电线路工程合同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具有高级职称和15年以上的架空线路施工经验,且至少参加过一个类似于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并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职。
(6)项目总工程师资格:拟派的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和15年以上的架空线路施工经验,且至少参加过一个类似于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并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职。
(7)其他要求: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其它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和10年以上的架空线路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参加过一个以上类似于本合同工程的项目。
3.2 本合同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 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9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苏颖
手机:13260286730
邮箱:suying03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