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保监会已于近日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1号)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拓宽原有投资范围,和国寿鸿盈两全保险http://xuexi.huize.com/special/guoshouhongyingbaoxian/与泰康人寿财富赢家http://xuexi.huize.com/special/caifuyingjia/不同。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此次《办法》去掉了原有办法名称中的“试点”二字,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简化行政许可。根据近年市场化改革成果,明确取消了相关当事人业务资质审批、投资计划产品发行备案、保险机构投资事项审批等许可事项。修订后,《办法》已无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二是拓宽投资空间。原有办法规定的可投资基础设施较窄,仅限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保五个行业,行业集中度较高,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此次则放宽了保险http://www.huize.com/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相关当事人职责,建立受托人风险责任人机制、净资本管理机制和风险准备金机制,落实市场主体风控责任。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相关条款表述,同时整合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主体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加强风险管控是《办法》的首要原则。在此次修订中,保监会根据业务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了风控机制。
具体而言,如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按照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化原则,适度调整了相关当事人职责,强调投资者做好投资决策和监督,受托人做好投资管理,将责任交给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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