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在建国初期就已经建立起来了。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就将生育保险作为劳动保险的一部分,由企业负担包括生育或流产的产假、工资、生育费等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上世纪八十之后,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承担包括生育保障在内的种种劳动保障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不利于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爱情保险http://xuexi.huize.com/special/hunyinbaoxian/与保险产品http://xuexi.huize.com/special/tuantiyugerenbaoxian/不同。1994年12月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开始以社会保险的形式提供生育保障,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当前的情况看,生育保障的覆盖水平和实际效果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生育保险的参保水平很低。2014年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只有17035万人,而参加职工养老、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4115万人、28296万人、17043万人和20621万人。2014年全国出生人口有1687万,但享受生育保险http://www.huize.com/待遇的只有613万,其中还包括一些终止妊娠的参保人,应保未保的问题非常突出。
其次,民众享受的与生育相关的基本服务的水平不高、公平性不足。当前我国对相关费用的保障是通过多渠道进行的。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参保人的费用以及部分地区参保人配偶的部分费用都可以由基金支出。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孕产妇可以通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部分费用,但很多检查费用并不在目录内,手术费用报销比例也不高,其保障水平明显低于生育保险。近些年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特殊政策,如为农村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补贴、免费孕前检查、增补叶酸等。但总体而言,相关保障还有较大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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