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京发改(2006)839号):根据市规划委核定的建筑面积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地下(表)水源热泵35元/平方米,地源热泵和再生水源热泵50元/平方米。
宁波市《宁波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符合节能推广目录,单体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达到20%以上节能效果的企业节能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8%的补助;单体企业的当年最大补助额原则控制在80万元以内。
天津市:推广应用埋管式地源热泵,应用工程较多;
重庆市:每年拨千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利用长江、嘉陵江为水源,5年内将建设30万㎡示范工程;
沈阳市:全市已有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面积400万㎡以上,市政府以世博园为示范,正积极制定鼓励大面积应用的政策;
大连市:全国唯一的水源热泵技术规模化应用示范城市;
成都市:今年将投入1000万元对使用地源热泵的建筑进行补贴;
乌鲁木齐市:与重庆大学等合作,推广新型土壤源热泵系统;
呼和浩特市:较早开始地源热泵技术区域级应用的研究。市委领导曾亲自带团赴京考察;
南京市:与加拿大等国合作共同推动地源热泵系统应用;
武汉市:市领导高度重视地源热泵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武汉市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准备工作;
滨洲市:将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列为城市经济建设“三个亮点”之一,全力推进。在行政新区建设中率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湘潭市:率先在市政府大楼采用湖水源地源热泵系统,并以此为试点向全市推广
青岛市:青岛以奥帆基地、青岛发电厂等项目为试点,在全市推广海水源热泵
鹤壁市:率先在市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中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大庆市:研究利用油田采空区,应用地源热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