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的目的是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作短期试生产,以考核开松机样机的性能是否达到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规定,鉴定可分为机械鉴定和生产鉴定两种。机械鉴定可在机
械制造厂进行,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全面的检验、运转和调试,鉴定电动机负荷。考察机械结构和传动部件质量,如果条件许可,可作少量负荷运转。生产鉴定通
常在使用厂进行,内容为复核样机的机械结构、制造质量、技术条件:检查机器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运转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方便,安全保护设施
是否完善;测定成品产量、质量、考察原料相机物料消耗,定额、动力消耗、计算劳动生产率,与间类机器作出对比,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条件、选用材料进行分析,提出
周转、易损备件表,最后对样机的性能提出全面估价,提出改进意见.提出能否成批投产的结论性意见。
对某些面广量大,属于成批、大量生产的开松机机器,在样机鉴定后还需小批生产一定数量进行中间试验,以考验机器在成批运转条件下的性能。在中间试验结束后,
应组织鉴定和提出报告。当鉴定通过后,还需要根据试制和运转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通常称为璧图,以后随着生产实践的积累再对这台机器的设计
和制造不断地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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