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防城港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厂区一期
招投标/防城港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厂区一期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招 标编号:0633-154022152331
本招 标项目防城港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防发改[2012]485号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代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一期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项目编号为:0633-154022152331。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地点位于企沙南组团东北角,紧邻赤沙东路以西,赤沙北路以南。工程总用地面积23.067公顷(346.005亩);污水处理厂围墙内(不含远期预留污泥深度处理用地和城市中水回用给水用地)占地10.4 k㎡(156.1亩); 厂区一期工程占地5.22 k㎡(78.27亩),总填方量约55万立方米。
2.2 招 标范围:
防城港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期工程土石方工程包括包括厂区一期土石方工程基础清淤外运约16万立方米、填方量约55万立方米、厂内土坡开挖约22万立方米等填方平面图范围内所有的土石方施工工程。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要求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施工项目。
3.3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jia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 标文件,招 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1)投标报名材料:资 质 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税务登记 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资 质 证书;单位介绍信;投标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
4.2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公告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6-11
招 标编码:CBL_20150611_15344878
开标时间:2015-07-0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1. 招 标条件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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