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申请的基本程序
(1)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或直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2)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申请书,国际局予以备案,核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书。
(3)国际局通知指定申请国商标局,指定申请国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协定国需在
12个月内审查完毕并通知国际局,议定书成员国是18个月,然后国际局备案后再通知申请人;如果缔约国作出上述声明的,基于异议的驳回也可以超过18个月通知。
(4)如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遇到官方审查意见或初审驳回事项,则进入单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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