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生腻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2016年安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安徽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省级转型,决定启动2016年安徽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截止2015年安徽省共有1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74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2016年安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采取“因素分配、切块下达、自主选项、省级备案”的方式进行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第一、
二、四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建设车间厂房、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和大型设备以及通
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示范区建设无关的支出。
二、实施名录
(一)资金投向
2016年资金主要支持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围绕全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开展示范区生态中循环建设,具体资金投向:
1.以粮食作物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区。重点用于专用品牌粮食建设,推广化肥机械化深施、诊断施肥、生物防治技术等绿色增效农业技术推广集成应用,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推进粮经连作、粮牧结合。
2.以特色农产品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区。重点用于温室大棚、生物防治、水肥一体化等节约型设施农业建设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绿色、有机、无公害三品认证。
3.以农畜水产品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区。重点用于秸秆饲料化、养殖粪便处理利用、废弃物生产有机肥,配备贮液池、管网、槽罐车等沼液利用设施,畜禽健康养殖
技术、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与技术应用推广,建立“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产业循环模式和动植物共生、立体循环农业等生态模式。
(二)实施主体
资金实施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实施地点
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
(四)分配原则
采用公开竞争立项方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安排项目资金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备案
示范区所在市或县(市、区)和有关农场根据项目资金实施目录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地示范区实际,按照程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统一汇总后,报省农委财务处和发展计划处备案。
四、项目评价
(一)评价指标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资金绩效考核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每年对示范区建设水平进行评价,主要评价指标包括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推
广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水平、产出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等6个指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0%,农田灌
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万元/吨标准煤。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资金绩效考核结合示范区动态考核,主要考核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情况,考核指标分为组织保障情况、设施装备水平、科技创新推广应用、产业发
展情况、新型农民队伍培育、体制机制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7个指标,其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考核建设内容合理性和项目完成程度。皖北、沿江、山区主
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1%、61%和54%,中小型灌区、井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达到0.5和0.6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率达到90%,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0%。化肥利用率达40%,农药利用率达40%。
(二)评价方式
项目资金使用结束后,采取全面考评和分类随机抽查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开展绩效考评。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市级负责指导全市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县级负责本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
五、项目审计
各示范区对项目资金开展全面审计,省级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以定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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