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的流程--房山区异常公司注销 注销公司的流程--房山区异常公司注销 北京市工商档案信息材料对外查询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工商档案信息材料对外查询 二、查询范围: 北京市企业工商登记档案的查询、打印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档案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方可查询) 四、办理材料:1、本企业查询: 1、营业执照原件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3、查询人身份证原件若查档人员为股东本人或法人股东,则: 1、股东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持股东执照原件、介绍信及查询人身份证原件若查档人员为个人且已在法院立案,则: 持法院立案通知书或法院裁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2、公检法机关查询: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查询人工作证3、律师查询: 1、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律所介绍信 3、委托代理手续 4、委托人(单位)身份证明还可通过“企业登记信息材料远程查询服务平台”自助查询: 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登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进入“企业登记材料查询系统”模块,插入CA数字证书(法人一证通)登陆后即可查询 若所属单位无CA数字证书可访问数字证书中心网站www.bjca.org.cn. 或前往数字证书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3号 京版信息港1层)进行办理,联系电话010-58515511或4007001900五、办理地点、电话、时间: 注销相当复杂,***请税务师事务所以帮助。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您的姓名:
*联系手机:
固话电话:
E-mail:
所在单位:
需求数量: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