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9.5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ITC-1511WS1541
所属行业:能源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秦皇岛冀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秦皇岛冀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冀电青龙19.5MW光伏电站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冀电青龙19.5MW光伏电站工程;
2、工程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七道河乡靛池子村;
3、工程类型:电力工程;
4、工期要求:3个月,拟于2015年12月28日前并网发电;
5、工程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
6、招标内容: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7、招标范围:站内至35KV升压站出线端全部工程的光伏系统的采购和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电站外至娄丈子变电站出线、外架、调试、通讯的送出电系统的采购和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审计、供货、建筑、施工安装、检测(含所有设备、材料的第三方检测费),综合楼、调试、试运行,系统的调试,生产准备,外线的施工、并网验收、(必须满足电网公司接网的各种要求,包含通信资源占用费等),水土保持、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和售后服务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以及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达到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并最终并网发电为项目竣工验收具备条件;具体总承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其他同等级资 质,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有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或参与业绩;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一级建造师;
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五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10月8日 到 2015年10月13日 为止
联系人:赵 华(经理)
手 机:133 0121 7518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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