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汇编基于《关于河北雄安新区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整理,聚焦政策核心支持方向、奖励标准及关键要求,为会展项目主办方、企业及场馆运营方提供清晰指引。
一、展览项目支持:规模与品牌双重激励
(一)规模化办展奖励
基础条件:在雄安新区举办、实际会期≥2天、标准展位数≥100个。
奖励分级:
普通展览:奖励主办方10万元,每增加1个标准展位多奖励300元,单届上限50万元。
符合新区5大产业发展方向的展览:奖励主办方20万元,每增加1个标准展位多奖励600元,单届上限50万元。
(二)连续办展奖励
适用条件:连续多届举办、每届间隔>6个月、每届标准展位数大于前一届,且符合“规模化办展”奖励条件。
奖励标准:每届奖励主办方实际增加支出的20%,同一项目最多奖励5届,每届上限20万元。
(三)重点品牌展览奖励
适用范围:符合新区“创新发展示范区”定位、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且达到“规模化办展”标准;或入选省级重点产业品牌会展名单且契合新区主导产业方向。
奖励分级:
常规情况:奖励主办方20万元。
连续3年举办:自第3年起奖励提升至50万元。
二、高端会议项目支持:引智与规模双向发力
(一)引进高端会议奖励
基础奖励:对引进符合新区5大产业方向会议的单位,按场地租赁费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上限20万元。
额外奖励:引进国家级、国际性会议,或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企业主导的会议,额外奖励20万元(需主办方提供承诺书、第三方服务合同等认证材料)。
(二)规模化办会奖励
基础条件:实际会期≥2天,按参会人数分级奖励主办方:
200(含)-400(不含)人:6万元。
400(含)-600(不含)人:12万元。
600(含)人以上:15万元。
(三)国际及高端会议专项奖励
国际机构认证会议:纳入UFI、ICCA等国际权威机构统计的会议,在“规模化办会”奖励基础上,额外奖励10万元;连续举办3届后,额外奖励提升至20万元。
多国家/地区参与会议:参会人员涵盖≥3个国家或地区且占比≥20%,按会议场地实际支出的40%奖励主办方,上限40万元(需符合“规模化办会”条件)。
三、本地会展企业培育:从初创到国际化全周期扶持
(一)新成立会展企业支持
经营补贴:本年度在新区设立、从事会展业务且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从产生地方贡献的下一年起,3年内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地方贡献的30%给予补贴,每年上限50万元。
办公用房补贴:重点会展企业(机构、协会等)新注册或设分支机构,经认定后,按不超过500㎡/年的标准,给予不高于房租50%的补贴,连续补贴3年,累计上限50万元。
(二)龙头企业奖励
对新区注册、依法纳税的会展企业,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超1000万元:20万元。
超3000万元:40万元。
(三)企业国际化支持
鼓励会展企业加入UFI、ICCA、AIPC等国际组织或取得相关国际认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会展要素保障:场馆、人才与服务协同支撑
(一)场馆利用率奖励
按全年承办符合标准(标准展位数≥100个)的展览场次奖励场馆单位:
10(含)-19场:5万元。
20(含)场以上:10万元。
(二)人才支持
符合条件的会展人才可申领“雄才卡”,享受落户、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公寓入住、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服务。
(三)专属服务与政务平台
嘉宾专属通道:参展参会重要嘉宾可申请组织参观规划展览馆、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在建项目等非公开内容,了解新区规划与潜力。
智能政务平台:整合宣传推广、治安交管、物流通关、资金补贴等多部门资源,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简化办展流程。
五、政策关键限定与特殊支持
奖励上限:单个展览项目每届zuigao奖励110万元,单个会议项目每届zuihao奖励50万元,资金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除外情形:政府部门全额出资主办的会展项目不享受本政策,部分出资项目按实际情况确定。
特殊支持:国家级、国际性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展览,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申报要求:会展项目需在举办前向新区有关部门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奖励,需提供新区实际消费fapiao、合同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