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规模和效益条件。企业的员工人数一般在50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10%或毛利率不低于20%,近两年净利润或复合增长率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3倍。12
· 成长速度标准。瞪羚企业在过去三年内的销售额和利润增长速度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
· 创新能力标准。企业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一定的或知识产权,并能不断推出新产品或服务。例如,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5%,拥有与核心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累计不少于1件。123
· 质量标准。企业应具有较高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市场竞争力标准。企业在行业内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
· 产业领域条件。企业需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例如新兴工业、信息技术、生物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4
· 除外条件。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用事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保险、传统商贸等垄断型、资源型、过剩产能型、低端制造型行业除外。5
此外,企业性质需非大型央企、国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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