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商国互联!

收藏本站

商国互联

点击查看优质供应商

当前位置:商国互联首页> 产品库 > 商务服务、广告 > 其他商务服务 > 财税/审计

无锡言谨 会计代理 纳税咨询 税务代理 

  • 价 格: 面议 / 1
  • 供 应 地:江苏省无锡市
  • 发布公司:无锡言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 产品型号:
  • 品 牌:无锡言谨 会计代理 税务代理 纳税咨询
  • 发布日期:2015/6/15 14:23:21
  • 联系人QQ:285052588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产品说明Explain

公司简介Cont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规定,现就取消“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和“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外购应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会计代理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未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将已抵扣的消费税税款,从核实当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中冲减。税务代理
二、纳税人生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第(二)款符合国家标准、石化行业标准的产品和第二条沥青产品的,在取得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的当月起,不征收消费税。纳税咨询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在取得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之前未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按规定补缴消费税。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第二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第(二)款及第二条中“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
522

小规模一年3600 一般纳税人一年7200

在我公司记账,免费代办公司注册 还等什么!赶紧行动吧!! 言谨会计事务办理无锡公司注册,无锡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详情咨询0510-82821304



卖家名片Cards

卖家名片

无锡言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素珍(总经理)

手机:18912391128

邮箱:wuxiyanjin@126.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东路7号物资大厦1304室

电话: 传真:

旺铺

免责声明:交易有风险,请谨慎交易,以免因此造成自身的损失,本站所展示的信息均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国互联供应商 品质首选

无锡言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素珍(总经理)
  • 联系人QQ:285052588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手机: 18912391128
  • 电话:
  • 会员级别:免费会员
  •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 企业证件:已通过企业认证 [已认证]
  • 认证公司:
  • 主营产品:财务代理记帐 代理申报纳税 注册公司代理 公司代办服务 财务咨询 税务筹划
  • 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