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华电哈密20万千瓦风电工程EPC(垫资)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02-04
? 招标编号:CHDT005/15
? 招标编码:CBL_20150204_168526904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新疆
受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新疆华电哈密20万千瓦风电工程EPC(垫资)总承包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福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福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刘建军 15201356317。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新疆华电哈密烟墩风区总装机容量为200MW。本期工程拟安装134台单机容量为1500kW 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00MW。配套工程包括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发电设备吊装、场内输变电线路及场内道路等。
本项目位于新疆哈密东南约110km。东经49°44′,北纬42°25′。场址北侧与拟建的高速公里相邻,有简易公路与工程区相通,交通运输较方便,场地开阔,地势平坦。风能资源比较丰富,适宜建设大型风力发电场。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备注
1 EPC总承包 CHDT005/15-ZB-0101 新疆华电哈密20万千瓦风电工程EPC(垫资)总承包 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 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 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采购、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2012年2月1日-2015年2月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0万元。
10、对投标人资 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专业资 质(资 质中有明确可从事资 质 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业务的说明),三年以内(2012年2月1日-2015年2月1日)至少有2个同类或类似EPC总承包业绩。
11、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人垫资要求:垫资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垫资期限分为两种(6个月和1年期),投标人按照自身能力确定垫资期的资金成本,但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期基本利率(投标人需报出垫资期财务利息)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2月4日 -2015年2月10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5年2月4日 -2015年2月10日17:00时。
2、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EPC总承包 CHDT005/15-ZB-0101 12000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4、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以邮件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