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固体废物焚烧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15-01-30
招标编号:CSIE15040520
招标编码:CBL_20150130_16849586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固体废物焚烧站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CSIE15040520)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工程概况:根据本项目建设环保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设立固体废物焚烧站,焚烧站总的处理能力为13708吨/年(1958.3kg/h),日处理量为47吨/天,年运行时间7000小时。本装置位于煤制油项目厂区西南角,与固废临时堆场毗邻。负责处理的废物主要包括:费托合成装置稳定蜡过滤器、渣蜡预过滤器、渣蜡过滤器滤渣,污水处理场油泥浮渣,液体罐区油罐底泥以及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袋等。
固体废物焚烧站包括进料系统、回转窑焚烧炉、二燃室、余热回收、烟气处理等主单元以及配套辅助设施。
固体焚烧装置焚烧燃料采用煤制油项目混合燃料气。
招标范围:固体废物焚烧站EPC模式下工艺包设计、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单机试车、工程管理、技术服务、培训、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1.工艺包设计及工程设计:
1)工艺包设计内容应符合《石油化工装置工艺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HSG-052-2003)。
2)工程设计按照《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HSG-053-2011)以及业主和总体院相关规定,完成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含3D模型)、编制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HAZOP分析工作由业主另行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承包商应按照业主要求参加HAZOP分析。
提供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对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方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专题研究报告。
参与业主组织的装置运行等方案研讨会,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
完成装置工艺手册(操作、设备检查及维护)、分析化验手册。
配合业主完成政府部门的专项验收工作。
对业主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参与并指导业主完成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试车消耗物料费由业主承担。
2.设备材料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由中标人采购。业主有短名单的,按照短名单进行采购。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业主要求。由投标人向业主开具设备增值税发票。
3.施工: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准备、土方开挖、修整、回填、人工清理沟槽、余土外运、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建构筑物、给排水、暖通、照明、区域总图运输等工程;安装工程设备、电气、仪表、电信、安全、分析化验、钢结构、管道安装、调试、单机试车。
4.规范及图纸要求的各种检测和试验、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向政府机构报验、配合业主的检验及验收、“三查四定”、联动试车及性能验收(承包商对合同装置性能进行保 证) 。
5.工程监理由业主另行委托,不在本次工程范围。
6.采购及施工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业主有关规定。
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0日中交,2017年11月30日完成性能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B. 企业资 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C. 业绩:具有煤化工、石油化工或工业危险废固焚烧炉工艺包、制造业绩(处理规模:日处理量不低于20吨;处理方式:回转窑+二燃室);
D.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
(4)提供企业为上述主要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 证明的。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 月 2 日至2015年 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 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 证明文件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24日上午09:00分。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