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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鑫盛物资_物资回收_物资回收公司 

  • 价 格: 面议 /
  • 供 应 地:
  • 发布公司:武汉中环鑫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产品型号:HY1920
  • 品 牌:废旧金属回收
  • 发布日期:2017/12/12 18:12:19
  • 联系人QQ:165438392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产品说明Explain

公司简介Content


武汉中环鑫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一直本着合法、合理、高价、诚信、现金支付的原则公平交易。本公司为各大企事业单位竭诚提供:安全快捷、价优实惠、热情周到的回收服务。坚决贯彻国家提倡资源再生的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保护环境、造福人类,使地球更加洁净、清新。地球是我家保护靠大家。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实施监管,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市城市管理综合局按照职权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清理整顿。


坚持规划引导。市有关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人口、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政策,实现固定站点、集中处理中心的合理布局,明确固定站点、集中处理中心的建设标准和服务功能,突出集中处理中心的专业特色与区域定位。

各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环境卫生、科技产业、城乡建设等专项规划时,应当将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回收废旧金属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收购台账。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禁止回收下列物品:

非经许可不得回收有毒的、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等危险废物、严控废物;

按有关规定禁止回收的铁路、石油、电力、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相关单位通报       寻查的赃物及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其他依法禁止回收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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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环鑫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锋()

手机:135540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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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 企业证件:已通过企业认证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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