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 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 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大、中型汽车租赁公司系统需要通过一套信息化平台全面对各分支机构、各网点车辆、订单、结算数据进行统一实时的管理,同时实现各租赁网点门店自身标准化、规范化地开展租赁业务,最终达到企业全面、统一、科学、有效管理企业的目标。针对小型独立的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一套信息化系统帮助企业规范、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改变企业原始落后的手写式业务操作方法,利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技术将管理者及业务人员从效率低下的工作方式中解脱出来,更多地关注公司业务量的提升与企业的发展。另外可实现小型汽车租赁公司之间可利用系统组成租赁联盟,互相掌握彼此车辆在库情况,便于各公司之间的车辆相互调度,提高企业车辆的出租率,增加企业收入,同时通过信息化平台预防骗租事件。






“十一五”期间,随着电子商务等科技手段的不断投入,中国汽车租赁行业步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多家企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布局,越来越多的商务人士和个人在享受着汽车租赁带来的便利。到2010年底,全国有租赁用车10万多辆,汽车租赁行业产值达到140多亿元。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资本的密集进入,让汽车租赁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而北京的限购、限行也让更多企业看到了蕴藏的商机,汽车租赁企业也开始持续发力,以求抢夺市场的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