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表处注销的流程(北京中新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外资企业驻北京代表处注销时,
应先取得商务部的批准注销证明,在去工商局提出注销申请,然后再按照所需要准备的资料依次去注销地税-国税-海关等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最后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
(一)设立 申请→受理→决定→发证
(二)变更 申请→受理→决定→发证
(三)注销 申请→受理→决定→准予注销
一、代表处注销所需材料
1 、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书》;
2 、 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
3 、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4 、 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明文件;
5 、 登记证;
6 、 公章、代表证;
7 、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二、代表处注销程序税务完税----工商注销---代码注销---海关注销----银行注销
代表处注销所需要时间 税务注销 根据情况而定
工商注销 5个工作日
代码注销 1个工作日
财政注销 1个工作日
海关注销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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