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液氧站工程招标公告
资讯: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液氧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1224_20058808
开标时间:2016-01-13
所属行业:环保,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5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次采购招标工程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1、液氧站设备租赁(租赁期5年)
2、液氧采购(暂定9000吨,按实结算)
项目概况:本工程采用臭氧氧化工艺,臭氧发生器的气源供应拟采用液氧供气模式。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液氧和液氧站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提供优质的液氧、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你们的竞争实力。
2.2交货地点: 徐圩新区陬山三路与港前大道交叉处向南50米。
2.3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后,甲方下发开工令之日起60天内完成液氧站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及备案、正常投入使用;液氧采购必须保证氧气不间断供应。
2.4质量标准:符合我国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参数要求。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可以是液氧生产商,也可以是液氧代理商,但液氧代理商需取得液氧生产商的唯一授权)资格要求中,液氧代理商除提供自身的资质证书外,还必须提供授权液氧生产商的资质证书。
3.2 未处于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液氧生产商前来投标;也允许液氧代理商前来投标,液氧代理商必须取得液氧生产商的唯一授权,液氧代理商除提供自身的资质证书外,还必须提供授权液氧生产商的资质证书,液氧生产商注册资金大于4000万。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投标单位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证、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
3.6投标人近五年在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的销售业绩(用户)必须达到五家或五家以上(开标时须提合同原件);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5 年 12 月24 日至 2015 年12月 3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5.2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购买,2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月 13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晨
电 话:135 2277 7967
邮 箱:ztb747@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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