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梅州铁塔2016年第一批新建及存量改造修缮土建施工招
(招标)梅州铁塔2016年第一批新建及存量改造修缮土建施工招标项目(标段一至标段十一)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2-16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40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施工项目采购预估总额为3400万元。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2016年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2.2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按招标人具体订单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铁塔类新建站点的土建施工,存量站点的土建修缮,无线基站的机房、铁塔基础、机房机柜基础、地网、结构加固、机房装修等,包括:a.塔基:各类塔桅的基础;b.机房:包括机房建设(含基础)及装修,简易机房和室外机柜基础;c.地网:基站地网的;d.其他土建配套工作(例如:地坪、围墙、走线架安装、非直供电的电力电缆布放等);e.土建修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机房基础有明显沉降、倾斜的整治修缮(含抬墙梁法、锚杆静压桩法、静力压入预制桩法、双灰桩法、树根桩法);f.负责建设单位选址谈点。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电力线缆甲供,甲供设备材料除外,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分11个标段,申请人需要对所有标段都要进行投标,但根据工程实施的要求,鉴于项目实际进度需求情况,申请人最多只能接受其中两个标段的授标。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将根据投标人的《中标意向承诺书》推荐中标标段,若按招标投标程序评审出来的某些标段未在《中标意向承诺书》体现,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由数字正排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且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标段不得超过2个(其中同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兼中以下两个标段的分别有,标段四与标段五、标段六与标段七、标段九与标段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不满足14个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具体划分标段如下:
序号 标段 招标范围 标段预估金额(万元)
1 标段一 蕉岭县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400
2 标段二 大埔县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50
3 标段三 平远县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50
4 标段四 梅江区江南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00
5 标段五 梅江区江北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00
6 标段六 梅县区:新县城、城东、石扇、白渡、隆文、松源、桃尧、丙村、雁洋镇区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00
7 标段七 梅县区(除标段六区域)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00
8 标段八 兴宁市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00
9 标段九 五华县转水、华城、新桥、岐岭、双头、潭下、水寨、大坝、水口、油田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00
10 标段十 五华县(除标段九区域)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300
11 标段十一 丰顺县区域内的新建、共享站点土建配套施工及谈点。 200
合计 34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a) 申请人需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需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c) 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非粤注册申请人必需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财务要求:申请人需提供2013年及2014年财务状况表,且能按招标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
3.3 业绩要求:申请人需具备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土建(含装修)业绩,且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原件备查。
3.4 信誉要求:近3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6日9时30分。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及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以邮寄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联系人:张晨
电 话:135 2277 7967
邮 箱:ztb74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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