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农业发展,尤其离不开清洁美好的环境。近年来,为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意见》,河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围绕该省构建“四区三带”生态格局、推动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参与专项治理,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让广大农民从碧水蓝天中获益。
打响违规采砂“阻击战”
沙河,是流经河南省鲁山县的一条主要河流,全长约140公里。近日,记者在该县采访时看到,沙河沿岸林木繁茂,农田相连。然而,就在几年前,一些不法分子置生态于不顾,疯狂毁坏林地、耕地,肆意采砂,致使沙河流域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群众怨声载道,信访不断,引起了鲁山县检察院的关注。从2010年开始,该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对沙河违法采砂涉及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立案查处了平顶山市河道处、鲁山县资源管理局等6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到2013年6月,该6人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案件的查处,使无证采砂或违规采砂事件得到了初步遏制。同时,针对在该案办理中发现的河道采砂行为不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该院经深入调查,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鲁山县河道采砂管理现状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明确河道红线、界定采砂范围、委托中介机构对砂资源进行评估拍卖、规范开采方式和税费收取方式等建议。2011年12月,鲁山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决定》,全部采纳了该院提出的对策建议。
鲁山县检察院的做法是河南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惩防并举,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围绕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等,该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生态工程实施、环境评价、污染治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依法查办事故背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索贿、失职渎职等犯罪。2014年,河南省检察院与该省高级法院、公安厅、环保厅会签了《关于依法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严厉打击偷排废水废气或有毒有害气体、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2件,提起公诉1703人。此外,针对退耕还林工程中截留、挪用农民补偿款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加大打击力度,查办案件365件,涉及800多个行政村近7000多农户。
“莲藕事件”引发“环保风暴”
“种莲藕比种其他农作物收入高多了。去年,一亩莲藕收入多的有一万多块,最低也有六千多。”3月18日,气温下降了近十度,还下着雨,可这依然挡不住清丰县阳邵乡西志节村村民田间劳作的脚步。谈起种莲藕的效益,一身泥水的他们,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莲藕田边,一条河水静静流淌,清澈碧绿,水量充沛。然而,就在一年前,正是因为这条河水被污染,该村所种的200亩莲藕差点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