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二
《公告》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挂网】招 标公告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7-23
? 招 标编号:GDCX-SGZB15-035
? 招 标编码:CBL_20150723_170786135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新疆
项目名称: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挂网)
招 标编号:GDCX-SGZB15-035
日 期:2015年7月23日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挂网)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09]1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法人委托代理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2:8。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1.1受招 标人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 标方式(一步制开标)邀请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 标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 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 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物业管理、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 证 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质量及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 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服务期限。
1.2.9未经招 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4条所列的业绩。
1.2.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 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3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疆尼勒克县
建设规模:240MW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15年8月20日开工,9月30日完工。
标段划分:无
水文气象:喀什河位于伊犁河谷东北部,处于欧亚大陆腹地,属大陆性北温带气候。由于伊犁河谷东高西低,向西敞开,来自大西洋、里海和巴尔喀什湖的湿 润气流可直抵伊犁河流域,因而形成较多降水。因此,本流域与新疆其它流域相比,夏季气候较湿润,温和,降雨丰沛,冬季寒冷积雪较深。
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多年平均气温 6.0℃
极端最高气温 37.9℃(1979.8.3)
极端最低气温 -39.9℃(1969.1.28)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69%
多年平均风速 2.5m/s
最大风速 24m/s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 2795.8小时
最大积雪厚度 58cm
最大冻土深度 82cm
施工地质:祥见技术文件
交通运输:公路运输
周围环境:道路畅通
招 标范围:本标段永久工程项目包括:
(一)枢纽及渠道I标:
1.7#涵洞出口导洪渠:总长198.15m,0+031处有半径为10m的90度转弯,梯形断面,底宽1.5m,坡比1∶1.5,渠道深 1.0m,全断面浆砌石护面(C20细石混凝土砂浆砌筑)。两段纵坡坡比分别为0.04和0.02,导洪渠尾部设钢筋石笼:规格 2.0m*1.5m*0.4m,橡胶止水带采用651型。
2.3#排洪桥涵出口及桥面铺装:本项目桥面铺装选用100mm厚C30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板填缝料采用工厂配置的聚氯乙烯胶泥,膨胀风办采用软木 板条,每5m设一道横缝,道路起点与终点与其他路面相交处设置横向膨胀缝,其余横缝采用缩缝。渠道左侧桥头引道两侧修建重力式挡土墙,引道底板基础砂砾石 压实度大于0.8,底板采用220mm厚现浇C20混凝土板,护坡为C20细石混凝土砌筑浆砌石。
3.渠道4km-P3#(3+656)防洪渠:沙砾石开挖及填筑。
4.9+446-9+540m渠道加固:该项目为将现有渠堤进行加宽施工,料场距离约3km,渠道加宽5.0m,填筑边坡不大于1∶1.5,填筑砂砾石粒径不小于5mm,渠道填筑高度大于3m,加宽顶高度为渠堤以下3m,渠道填筑高度小于等于3m,加宽顶高度为渠堤同高。
1. 渠道高边坡网格梁支护:本项目对渠道高边坡填筑外边坡使用网格梁进行防护,位置按照业主现场指示确定,网格梁采用一级配C20预制混凝土网格梁和二级配C20预制混凝土网格梁两种。
6.拦河枢纽左岸边坡支护:本项目主要包括拦河枢纽左岸开挖边坡喷护,选用C25混凝土,喷护高度约20-30m,喷护厚度5cm,施工现场需搭设脚手架。
7.生态厂房内二期及三期混凝土:该项目主要是配合机电安装单位完成生态厂房内剩余的混凝土及其他项目,包括室内地坪、孔洞盖板、混凝土挡墙等。
(二)渠道II标项目
1. K18+800~K20+200段防洪堤、截水沟:本项目主要为渠道右侧截水沟开挖施工及部分截水沟疏通,防洪堤填筑施工及部分防洪堤修整。
2. K27+149,K30+895段纳洪口:本项目主要为渠道桩号K27+149,K30+895部位渠道右侧纳洪口修建,施工内容包括开挖、填筑、浆砌石及土工膜铺设。浆砌石选用C15细石混凝土砂浆砌筑,土工布为甲控材料。
3. 防洪堤与交叉建筑物接口浆砌石防护:本项目主要在跨渠建筑物(桥梁、渡槽)与渠道右侧防洪堤交接处铺设浆砌石,保护渠堤不受灌溉及雨水冲蚀。
4. K24+033~K24+900右侧排水渠:本项目主要为渠道右侧排水渠开挖及砌筑施工。排水渠总长727.996m,0+000-0+399.64m段 为浆砌石, 0+399.64m-0+727.996m段为现浇混凝土。混凝土为C20,浆砌石为M10水泥砂浆砌筑,部分跨路埋设直径75cm预制混凝土管。
5. 黄土渠坡修建砂砾石齿墙(防止动物灾害):本项目在黄土段渠道左右侧坡脚部位设砂砾石齿墙,齿墙宽1.2m,深入砂砾石,如黄土深厚,齿墙深度应在3m以上,总长度约为8km。
6. 排洪涵洞进口洞脸防护:本项目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厚度40cm。若基础为黄土和砂砾石,浆砌石沿坡面深入基础1m(垂直高度)。
7. K30+053、25+475排水管施工:本项目主要将渠道25+475排水管接至涵洞底高程,渠道30+053排水管出口按1∶1.5降至原地面,排水 管上部延伸段填宽度不小于3m,厚度不小于1m外边坡为1∶1.5的砂砾石,转弯半径为1m,所有转弯处设2m长、1m宽、1m高的浆砌石镇墩,浆砌石为 M10水泥砂浆。
8. 渠道II标防洪系统:本项目主要依据设计业务联系单将渠道II标排洪系统中未施工的截水沟、排水渠进行开挖,同时进行防洪堤浆砌石护坡施工,渠道桩号在 15+860m、16+545m、16+715m处应将防洪堤右侧低洼处积水以明渠方式导入渠道,局部高程低于渠顶的低洼处需填高至设计高程;桩号 24+033~25+430m段防洪堤采用浆砌石护砌;桩号25+000m右侧增设排水渠等。
9. 退水渠出口消力池外防护:本项目主要为退水渠二级消力池末端八字翼墙的浆砌石防护施工,浆砌石选用C20细石混凝土砌筑。
10. 截水沟、渠顶及马道排水沟:本项目主要为沟槽土方开挖,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三)厂房部位
1. 压力管道及厂房后边坡喷混凝土:本项目主要是对厂房后边坡部分裂缝和脱落的喷护混凝土进行补喷加厚,选用C25混凝土,施工现场需搭设脚手架。
(四)渡槽与渠道连接处溢水整治
1.渡槽裹头浆砌石护坡,地板现浇混凝土。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 质及业绩要求
1 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挂网) 1、资 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
2、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承担过2个与本招 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似的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必须提供业绩工程建设方签字认可的质量回访记录;
3、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不得有亏损。需出具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 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 证明(不低于50万元);
4、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指项目 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3年以上并不少于二个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且至少 参加过一个与本招 标工程相似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其他主要人员(指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和关键项目的技术负 责人)的资历,应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施工或施工管理的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6、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 证 证书
7、本标段(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购买招 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 标文件电子版。招 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 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 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 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 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7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 标代理机构获得招 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 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 标文件的版权属招 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8 出售招 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3日起-2015年7月28日9:00-16:00内出售招 标文件。
1.9招 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 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 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 标编号 投标保 证金(元)
1 伊犁喀什河流域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二挂) 1 1500 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30日 GDCX-SGZB15-035 100000
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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