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二期)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二期)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宁省绥中县猴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以上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猴山水库工程位于绥中县狗河中游范家乡赵家甸村上游约1km处,距离绥中县城约35km,距离前卫火车站约25km。坝址以上河道长47.9km,控制流域面积377km2,占狗河全流域面积的70%。水库任务是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同时改善下游农业灌溉条件的大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水库最大库容为1.6×108m3,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副坝建筑物级别定为2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主要建筑物的设计洪水重现期采用100年(P=1%),校核洪水重现期采用1000年(P=0.1%),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采用50年(P=2%)。
拦河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1.60m,由左、右岸挡水坝段、门库坝段、引水坝段、溢流坝段、挡水副坝段等组成。主坝坝顶全长349.0m,其中左岸挡水坝段长116.0m,右岸挡水坝段长110.0m,溢流坝段长69.0m,引水坝段长16.0m,门库坝段长38.0m,副坝长80.m。挡水坝段坝顶宽度为8m,坝顶高程138.20m,最低建基面高程86.60m。
招标范围:溢流坝段115.0m高程以上、其余主副坝坝段127.0m高程以上的土建、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安装、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房屋、道路及给排水、水土保提供、环境保护等工程。
计划工期:本合同工程工期要求2015年8月20日开工,201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混凝土浇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2016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下闸封堵工程,水库具备蓄水条件,2016年12月31日工程全部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近5年内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单位须载明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出具的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件、资 质 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进行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 证金叁拾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0日10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7-01
招标编码:CBL_20150701_1582557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二期)土建及安装工程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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