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投标/富拉尔基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
招投标/富拉尔基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及特殊试验招标公告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6-24
招标编号:CHDT470/13
招标编码:CBL_20150624_17031896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黑龙江
本招标项目为富拉尔基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及特殊试验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三、联系人:刘建军 15201356317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见下表: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数量 标书售价
(元)
CHDT470/13-TS-0101 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及特殊试验 1台机组 3000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富拉尔基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2、本期规模:1×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3、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沿江路132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3月6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局电力〔2009〕82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工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013年3月25日,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通过。
2013年8月,项目可研报告经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组织审查通过。
2014年1月,华电集团批复主机设备招标结果(中国华电工物函〔2014〕11号)。
2014年1月,取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14〕26号)。
2014年4月,建设资金落实,取得集团公司投资计划批复(中国华电规〔2014〕113号)
2014年11月,取得华电集团主体开工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14〕563号)
目前三大主机、第一、二、三批辅机设备合同已经签定,第四批辅机设备于5月初招标,详勘已完成,过渡工程已结束。玻璃钢排烟内筒设计及施工、主体施工、脱硫EPC工程、除尘招标已完成。
六、资金来源
由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 质条件
资格后审文件须如实填写(在商务文件中提供,投标时递交),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 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 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火电工程调试甲级及以上资 质 证书,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体系认 证且在认 证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业绩:近3年内具有至少3台套3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燃煤机组的调试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 证明文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调试负责人与主要专业试验工程师必须具有试验过3台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的经历。投标人业绩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说明:近三年指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告时间: 2015年6月24日- 6月30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6月24日- 6月30日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00时整。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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