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
【公告】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等招 标公告
招 标编号:GZ150455-GSHHNY
招 标编号:GZ150455-GSHHNY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提质煤运输系统、提质煤场及汽车装车仓等土建钢结构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酒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提质煤运输系统、提质煤场及汽车装车仓等土建钢结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本次招 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嘉北工业园区
计划工期: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
招 标范围:
(1) 提质煤运输系统土建钢结构工程。
(2) C101、C102转运站土建钢结构工程。
(3) 取样站土建钢结构工程。
(4) 提质煤场土建钢结构工程。
(5) 提质煤汽车装车仓土建钢结构工程。
(6) 标段内场坪工程等。
其中本标段内主要构筑物描述如下:C101转运站(地下约15.8米,建筑面积约370m2,建筑体积约2670m3)、 C102转运站(建筑面积约200m2,建筑体积约2300m3)、提质煤场(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3840m2,建筑体积约18万m3)、汽车装车仓(建筑面积约1890m2,建筑体积约1.5万m3)、取样站(建筑面积约158m2)、提质煤通廊(通廊总长约380m)等。实际招 标内容及其特征以招 标方最终发布的招 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公司入围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级以上资 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提供 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接受本项目付款方式。
3.5投标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及质量、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 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投标人须有同类工程三年内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标书购买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5年4月20日(除节假日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4-14
招 标编码:CBL_20150414_16927361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甘肃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提质煤运输系统、提质煤场及汽车装车仓等土建钢结构工程招 标公告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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