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钢构彩板房施工招 标公告
【公告】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钢构彩板房施工招 标公告
招 标编号:
1.1 项目名称: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钢构彩板房施工。
1.2 安装地点:山东省昌邑市。
1.3 计划工期: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20日。最终入场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1.4 工程清单:见附表。
1.5 工程内容:建设钢构板房一座,面积90㎡。
1.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6.1 钢构板房采用混凝土地面、钢结构、带保温层的彩钢板制作。
1.6.2彩钢板厚度不小于0.5毫米,保温层厚度不小于5厘米。
1.6.3 混凝土地面采用C3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厘米,表面抹光,不得出现裂缝、起沙、起皮现象。
1.6.4 钢板房应安装牢固,能够承受现场不小于30米/秒大风而不损坏,必要时应设有拉筋固定。
1.6.5 钢板房密封严实,接口及与地面接触处不得出现漏水、渗水现象。
1.6.6 板房门应开关灵活,开启后能够固定牢固。
1.6.7 板房的电气照明安装。
1.7 本次招 标在公告。
1.8 对招 标详细情况不明确者,可电话咨询招 标人,并以最终答疑为准
2.合格的投标人
2.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 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等。
本工程采用费用包干,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包括物资运输、安装及其它。
4、开标时间:2015年4月20日14:00
招 标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所资 质 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进行综合评定。
5、授予合同
5.1 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由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中标单位下发《中标通知书》。
5.2 签定合同
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签定合同。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
6、招投标费用
因参加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人要求在投标前现场查勘,招 标人可提供人员陪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4-10
招 标编码:CBL_20150410_14014051
开标时间:2015-04-20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1.招 标基本情况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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