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两区建设专项资金
两区建设专项资金
申报服务
一、扶持范围
(一)重点产业及自主创新项目
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现代海洋化工、海洋渔业及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运输物流及文化旅游等五大海洋产业项目,以及高效生态农业、石油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轻工纺织、现代物流及生态旅游等五大高效生态产业项目。
(二)特色园区项目
特色园区内供水、供热、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海洋和高效生态领域科技、信息、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特色园区指以下3类区域:
1、海洋经济新区及中外合作园区。青岛西海岸、潍坊滨海、威海南海和烟台东部高技术海洋经济新区,青岛中德生态园、日照国际海洋城、潍坊滨海产业园;
2、《规划》确定建设的旅游度假区,以及优质粮棉区、绿色果蔬区、生态畜牧区和生态渔业区等高效生态农业区;
3、临港产业区。东营、滨州、潍坊北部、莱州等四大临港产业区。
(三)科技创新平台及人才培养项目
1、《规划》确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2、海洋和高效生态领域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3、海洋和高效生态领域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行业领军人才创业项目;
4、海洋和高效生态领域人才培养及引进项目。
(四)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符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规划》,按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发改黄三角〔2011〕1544号)规定的要求,已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3个部门初审同意,计划下达后能够迅速开工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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