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武装警 察部队钦州市边防支队公寓住房建设项目施工
中国人民武装警 察部队钦州市边防支队公寓住房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GC3Y2015141
开标时间:2015-10-10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 察部队钦州市边防支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 察部队钦州市边防支队公寓住房建
设项目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投 [2015]57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 察部队钦
州市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南面、进港铁路东面。
建设规模:新建三栋公寓楼,1#楼10层建筑面积4480.16m2,2#
楼10层建筑面积2778.07 m2、3#楼11层建筑面积3321.37 m2,
均为框架结构,总面积约10580平方米。
要求工期: 4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
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
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 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
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14 日至2015
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联系人:孙致远(经理)
手 机:133 0121 7518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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