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青海西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世界银行项目刘家沟及深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
2015-03-27
开标时间:2015-04-28
所属地区:青海
1. 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了一笔,用于支付青海西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世界银行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刘家沟及深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及合同编号:2016-G-1)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青海西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世行项目建设办公室作为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委托 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本工程刘家沟综合治理规模0.9km、深沟综合治理规模0.9km。
其中主要工程量为:
(1) 排洪沟道治理工程:刘家沟新建排洪箱涵约700m,深沟新建排洪明渠约700m。
(2) 污水截流工程:深沟南北侧敷设dn300-dn400钢筋混凝土管道约1900m。
(3) 景观绿化工程:刘家沟景观绿化设计面积约45000㎡。
(4) 环卫及宣传设施:沿线布设果皮箱、垃圾收集点,人力收集车、宣传标示牌及宣传活动等。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18个月(合同签订以后);
对投标人资格专业经营或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国外投标人中标前应取得相应的资格书;
(2) 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近五(5)年(201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中,签约、并实施完毕(实质完成)至少两项规模、施工内容和工艺及复杂程度与本工程相类似或以上的沟道综合治理工程。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15年3月27日起到2015年4月2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查阅招标文件。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 过去三年(2012、2013、2014年)每年完成施工额,平均每年不得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2012、2013和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 主要管理人员:
A. 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的类似土建工程的施工经验,且过去3年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就项目的规模、施工内容和工艺及复杂程度而言),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相关技术职称;
B.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8年以上的类似土建工程施工经验,且过去3年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就规模、施工内容和工艺及复杂程度而言),并具有高级技术资 质。
(3) 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 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510万元人民币;(必须提供用于本合同的资信明,不接受银行存款明)。
(4) 投标人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清单。投标人至少应提供如下主要设备和施工机械:75KW推土机4台、1~2m3挖掘机4台、砼搅拌机(0.4m3以上)3台、搅拌机(0.25m3)2台、5~10t自卸汽车10台。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200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和、汇款。招标文件将采用申请人自取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注:如果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的邮费)。
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金。投标保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形式为汇款或银行保 函(以其他形式递交的银行保 函恕不接受)。
联系人: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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