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佩带安全帽。
2、作业前,应检查操纵机构和各种安全装置,确保其齐全有效、灵活可靠,吊具(钢丝绳、绳卡、挂钩等)应符合作业要求,各支角下垫板是否牢固、稳定。
3、指挥员应配备哨子、旗子等,指挥信号要明确、统一,当指挥信号不明确时,起重工应发出询问信号,信号不明时严禁吊装。
4、严禁超负荷起吊,按重量不同适时把握好起吊半径。
5、被吊物必须捆绑牢固,其上面不得有人员或浮放的物件、工具等。
6、不得歪拉斜拽吊物,要确保被吊物受力均衡,起吊回转,卸物时要平稳无冲动。
7、禁止在吊运过程中进行检修。
8、起重吊装作业应应和高压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9、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起重工不得擅离岗位。
10、起重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逗留、通行。
1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起重机的附着锚固要求有哪些?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履带式起重机的检查规定
1、起重机的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额定指标。
2、各操纵杆动作应灵活,回位应正确。
3、回转机构各部间隙调整应适当,回转时不应有明显晃动或抖动,并具有滑转性能,行走时转台应能锁定。
4、行走链条不应有偏磨、损伤。上部履带挠度应在40~60mm之间。
5、起重机的行驶跑偏量(前进或后退20m的轨迹偏差)不应大于25cm。
6、司机室在门窗关闭的状态下司机耳旁噪声不应大于85dB(A)。
7、行走转向应灵活,操作应轻便。
8、起重机设置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工作应可靠有效。
9、安全装置检查规定:
1)液压系统中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2)液压系统中,限制负载下降速度、保持工作机构平稳下降和微动下降的平衡阀应可靠有效。
3)各液压阀不应有内外泄漏,工作应可靠有效。
4)所有外露的传动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且固定牢靠。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罩。
5)起重机应设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起重臂后倾装置,且工作可靠有效。
6)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角度指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