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司机、指挥
1、起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类型相符。
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地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起重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标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2、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的要求。
3、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轨道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4、塔式起重机应按第四章第四节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5、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
6、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7、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隔离措施。
8、外用电梯桥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9、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10、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棚栏。
11、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12、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的要求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如果因连接螺栓拆卸困难而采用旋转起重臂来松动螺栓的错误做法,将破坏起重臂平衡而造成倾翻事故。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