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商国互联!

收藏本站

商国互联

点击查看优质供应商

当前位置:商国互联首页> 产品库 > 商务服务、广告 > 其他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民法典中如何界定离婚转移财产 

  • 价 格: 面议 /
  • 供 应 地:
  • 发布公司: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 产品型号:
  • 品 牌:
  • 发布日期:2021/3/29 15:32:56
  • 联系人QQ:132969612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产品说明Explain

公司简介Content


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而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时,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转移财产损害对方利益的,而受害方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那么民法典中怎样界定离婚转移财产?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如何界定离婚转移财产

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认定离婚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吗

首先,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赠与行为,给付财产即生效,不能要求返还。

其次,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

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包括以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最后,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按规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赠与对方的财产,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起诉至也会不予支持。不过,因为擅自支付分手费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所以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并且也会依法受理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离婚转移财产,受害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成都法律咨询平台:http://www.lzlaw.net/


卖家名片Cards

卖家名片

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高曙()

手机:18081092201

邮箱:

地址:

电话: 传真:

旺铺

免责声明:交易有风险,请谨慎交易,以免因此造成自身的损失,本站所展示的信息均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国互联供应商 品质首选

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 联系人:高曙()
  • 联系人QQ:132969612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手机: 18081092201
  • 电话:
  • 会员级别:免费会员
  •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 企业证件:已通过企业认证 [已认证]
  • 认证公司:
  • 主营产品:法律咨询服务
  • 公司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