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业通知 1、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路桥施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道路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等。 2、 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机械工程工程师、机械设备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电机械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岩石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 3、 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4、 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能动力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制冷与空调维护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 5、 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电气自动化工程师、电气制造工程师等。 6、 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风景
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一、 学历及工作年限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担任技术员级职务5年以上。 中专从事工作7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两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 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⑴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三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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