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风险。物流企业开展物流质押监管业务承担的风险很多是通过一系列合同约定的。如果在合同条款中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或者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合理,责任不清晰,都会加大物流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合同责任划分风险,由于物流监管业务是全新业务,物流企业与银行协商设计合同条款时,双方对该业务的发展走向、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不完全了解,有些条款不适应,有些责任表述不清楚,有些条款不合理,这些都是潜在的风险;合同签发风险,在合同签发过程中,物流企业必须根据每一项镇江物流监管业务的质押品、监管环境等特点审查和调整合同条款,如果对某些因素审查不周到,可能导致实际操作无法满足合同要求,同样会出现违约风险。
企业的有效输出超终由整个系统决定。所以,要提升企业输出质量,从整体上制定系统化的优化方案就是必然要求。
系统超优原则
系统超优原则,就是整体结果超优化,而不是局部超优化。管理者要把握系统超优原则,核心是抓住这四种理念:(1)系统顾客链的良性互动;(2)顾客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平衡;(3)系统资金流动效益超大化;(4)系统的货物流吞吐效率超大化。
分散性。改革开放以来,在外贸镇江物流管理体制上打破了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格局,许多大中型企业取得了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加之我国大量、吸引和利用外资,使中小货主、客户数量激增,分布面广,而大货主相对减少。大多数客户每次的托运量较少,且使用行为频率高。针对这一特点,营销者应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揽货方式和服务方式,适应货运市场结构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