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代理记账纳税误区_财务人员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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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司:郑州玖之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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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1/6 13: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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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017年对财务人员来说,面对的考验颇多,营改增之后,各种福利也接踵而至,但有些纳税人因没能及时的了解新政,反倒走进了纳税误区,为此小编收集整理了财务人员容易出现的纳税误区:
1.购买不动产一定要分2年抵扣
2.增值税抵扣必须取得专票
3.所有收到的财政性资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
4.见到餐费发飘就计入业务招待费
5.小规模纳税人计缴增值税一定按照3%的征收率
6.企业支付的罚款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7.企业支付的罚款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些最容易中招的纳税误区,都是由于对新政不熟悉所造成的。小伙伴们千万得注意啦!郑州玖之汇财务专业提供代理记账、代理注册、税务办理等服务,欢迎咨询合作!
郑州玖之汇财务由10年以上从业经验的老会计组成,专业从事工商注册、代理记帐、财税咨
询等财税业务,同时带办各类资质证、许可证及商标注册业务。业务内容涉及制造业,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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